中频炉耐材承包协议
甲方:
乙方:巩义市北官庄亨通高温炉材厂
为了增加产量,保障生产,甲方现将中频炉.钢包的工料单独划出承包给乙方,经甲乙双方协商,本着互惠互利,公平公正的原则,达成如下协议:
一.承包范围:
甲方将现有的中频炉.钢包.所需的工料全部承包给乙方作业。材料主要包括:混合料,红泥.石棉布。
二.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:
甲方按当天的钢坯产量,按每吨 元给乙方结算,每个月底结算,下个月10号以前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乙方.此价格不含税.不开票.
三.质量要求:
1.中频炉炼钢打一次炉衬平均炉龄为30以上.
2.乙方打炉工作必须保证甲方的正常生产,月汇总炉龄低于30炉罚款1万元.
3.乙方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,不经甲方同意,不得擅自动用除打炉工局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,违者罚款.
4.乙方的工作人员工作时的安全由乙方负责,与甲方无关.
四.工作及生活环境:
1.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材料所需的库房,打炉工具等生产必需品.
2.甲方应保证正常生产,每月产量不低于 万吨.
五.风险承担:
本协议如遇不可预测因素或国家政策造成甲方停产,双方都不负责任,协议自动终止.
六.合同终止:
合同到期后,甲方全部结清乙方工料款,若继续承包,重新签订合同,若乙方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,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,若乙方退出承包,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.
七.协议日期:
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,双方签字生效.
八.本协议如有争议,双方应友好平等协商解决.
甲方: 乙方:巩义市北官庄亨通高温炉材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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